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墟市政策與申辦墟市流程

現有墟市政策

現時的墟市政策的討論與小販政策息息相關。過去政府透過簽發小販牌照的形式,規管非正規買賣活動。截至2016年12月底,全港有5,496個固定攤位小販牌照和415個流動小販牌照。然而,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環署)現時已一般不再簽發新小販牌照。如果現有的小販牌照持牌人在交回牌照或身故後,並沒有「直系親屬」申請繼承,現時並沒有政策讓其他有興趣經營的人士申請牌照作替補。若政策持續,合法的小販行業在香港會愈來愈息微。

在政府無意重發小販牌的情況下,現時這些買賣活動多是透過檔主自發性聚集擺賣(如天光墟,午夜墟),或是由非牟利團體舉辦,然後檔主再向團體申請擺賣的方式舉行。

政府現時沒有完整的墟市政策述明政府會如何處理上述這種經濟模式,但時任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在2015年3月初公佈「小販管理建議」的討論文件,說明政府的立場及原則:

「墟市的擺賣活動應被視為經濟活動模式,多元經濟是值得追求的目標,擺賣活動不應被禁止,除非與其他公共政策有抵觸。在不影響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情況下,政府應對本土市集的地區主導建議及其運作模式持開放態度。這種由下而上的模式可取,獲地區支持的墟市,政府樂意協助與相關決策局及部門聯繫。」

根據上述的原則,社福機構在籌備進行大大小小的墟市計劃應得到政府不同部門的支援,然而,礙於墟市活動往往因場地不同而需不同流程,造成申辦墟市活動仍存在困難。以下提供不同場地及活動所需的申請程序的參考資料。

墟市地點

墟市活動的申辦程序取決於擬舉辦活動的地點,以下是申請康文署或公共屋邨範圍內場地舉辦社區墟市活動的概括流程:

申請康文署場地(如公園/球場)

康文署

如租用康文署用地作非牟利的墟市活動,需要向康文署提交活動申請,申請表亦要求提供活動詳情及平面圖等。若獲批准,需為活動購買特定的保險。

三個月前郵寄、傳真或親身遞交申請表、公司註冊證明書或社團註冊證明書副本及身份證明文件副本,至場地所屬分區康樂事務辦事處提出申請。

申請表

康文署收到申請後, 一般會先了解地點的檔期,之後請主辦團體提交活動的詳細資料,並就有關申請諮詢相關部門。

如成功申請,署方會發出批准信件,清楚述明租用康樂場地作非指定用途的條件。

詳細條款

* 申辦團體亦須遵守使用條款,當中包括購買公眾責任保險

申請公共屋邨範圍內場地

香港房屋委員會

公共屋邨的申請需要多方批準,但只要早作準備,亦可選取公屋屋邨內地點作為墟市的活動場地。

申請

需向屋邨地區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填妥「慈善團體臨時墟巿活動申請書」,並附上活動資料(如活動簡介及場地佈置圖)

改善計劃

按房屋署要求可向區議會提出墟巿活動建議,以獲得有關的委員會/工作小組通過,並把區議會通過討論的相關文件交予房屋署(如會議紀錄)

諮詢

  • 由地區辦事處詢問有關業主的意見(有業權者如領展資產有限公司)
  • 諮詢邨內居民意見(沒有規定方式)

通過

房屋署決定場地的申請

申請其他公共/私人地方

事實上,不少營辦社區墟市的團體亦會發掘區內不同的地點試行社區墟市。如在其他公共/私人地方進行墟市活動,要留意或需透過區議會向不同管理場地的部門申請借用場地,亦需領有相關的牌照(如臨時公眾娛樂牌),以獲得准許。因有關地點的申請程序及要求各有不同,宜直接向區議會或管理相關地點的部門查詢。即使在私人地方舉行(如非牟利機構管理的地點),亦有需要申請牌照。主辦團體宜提早了解申請程序,早作準備。

例如:行人專用品、行人專用區 / 較寬闊行人路、較寬闊行人路 / 鐵絲網圍地、私人機構 / 非牟利機構管理的地點

申請其他公共/私人地方

申請臨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

除了康文署的場地外,其他一般地點的墟市活動需申請臨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

臨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 (向食環署申請)

申請資料

申請表格(FEHB 104)和所需圖則各一式四份。

表格

如需架設臨時建築物,遞交的圖則應述明擬使用建築方法、空間及各結構構件的尺寸。

費用

民政事務總署署長推薦的宗教、慈善、福利團體、組織或機構;及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推薦的教育機構或組織,可以$140象徵式繳付牌照費用。

* 如非上述的機構或組織,則需繳付$1,655,作不超過一個月有效期的牌照費用。

所需時間

如需豎設臨時建築物,申請須在該項活動開始前42天遞交;毋須豎設臨時建築物,申請須在該項活動開始前18天遞交。

* 需連同圖則,詳請可見《申請公眾娛樂場所牌照及臨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簡介》 C部第3點:
http://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info_PPEL_c.pdf

其他注意事項

申請者亦要留意:電力供應、附近設施、通道闊度、噪音問題等,如場內沒有電力裝置,主辦團體需考慮是否自備發電機到場使用。

墟市攤檔的貨品種類

因應不同地區的需求,不同的墟市活動會吸引不同檔主售賣各式產品。以下是一些常見的乾貨貨品種類,唯在食物售賣方面,需要留意有特定的牌照規訂,方能合法進行。

乾貨墟市

盆栽
盆栽
手作
手作
圖書
圖書
天然用品
天然用品
衣服
衣服
家居用品
家居用品

有食物出售的墟市

熟食墟申辦規格較嚴格,需因應食物種類及在場內烹調食物的方式、使用不燃料器具等情況而申請相關牌照。以下是向食環署申請臨時食物製造廠牌照和臨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的一些注意事項:

食物墟巿

食物墟巿
食物墟巿
食物墟巿

墟市內如牽涉熟食所需的牌照/証明書

(參考2017年4月深水埗復活熟食墟市)

  烹調食物的方式
電爐煮食 明火煮食
所需牌照/証明書例子
  1. 臨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
  2. 消防証書 (另須按比例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筒)
  3. 臨時食物製造商牌照 (每一個熟食檔須申請一個牌照)
  4. 機電工程署完工証明書
雖然深水埗復活熟食墟市使用了輕便型卡式瓦斯爐作有限度的明火翻熱食物,但消防處暫仍未有清晰列明有關的規格要求及相關指引。
注意事項
  1. 駁電及爐具上須依照條例
  2. 爐具須獲得機電工程署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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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例子均以翻熱食物為前提,暫未能提供墟市內使用明火煮食,把食物從生變熟的例子。
* 如要把食物從生煮熟,有關檔主必須按食物種類在持有相應的食物製造廠牌照的地方煮熟食物。

臨時食物製造廠牌照

(向食環署申請)

申請資料
  1. 申請表格(FEHB 201)和地方設計圖則。 表格(可網上交)
  2. 食物供應商證明文件
費用 $220(有效期不多於7日)
轉介 總樓面面積大於100平方米、並非只用電力作為燃料、使用明火加熱食物,或有油炸食物活動,便須轉介以徵詢消防處意見
使用氣體燃料便須轉介以徵詢機電工程署意見。
所須時間 照擬開始日期前至少12個工作天
* 若須徵詢相關政府部門意見,可能需較長時間處理申請

在不同場地舉辦社區墟市活動的例子

場地 參考
康文署 《趁墟‧趁天台墟@葵青》
《趁墟‧趁大小細路「反」斗墟@西區》
房屋署 《懷舊x活力社區經濟嘉年華@觀塘》
《趁墟‧趁熱鬧玩樂墟@黃大仙》
地政署/路政署 《趁墟‧趁新春情「農」墟@北區(上水)》
《趁墟‧趁2017復活墟市@深水埗》
私人地方 《趁墟‧趁新春情「農」墟@北區(粉嶺)》
《趁墟‧趁「村」「蔬」遊藝墟@元朗》
《趁墟‧來灣仔大笪地 + 檔仔設計街》

 

知悉所須牌照/申請相關要求及費用?

除了場地管理的部門外,需要經其他部門/機關通過? (如區議會、屋邨管理諮詢委員會等)

場地可使用時間?

場地有哪些配套,例如是否有水、電供應?

會否有食物出售而需領取其他牌照?

下載社區墟巿營造指南